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王丽娅等9名同志退休。
王丽娅(贺兰县回民小学);马瑞玲(贺兰县人民医院);
李志华(贺兰五星小学);张奋勇(贺兰县金贵镇银光小学);
张芳(贺兰第六小学);马冬梅(贺兰县立岗镇兰光小学);
郭全兴(贺兰农业农村局);马秀珍(贺兰农业农村局);
王渊(贺兰农业农村局)
以上9名同志的退休费,具体执行标准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核算,从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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