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报来李敬伏等16名同志的抚恤金等问题的处理报告收悉。
根据人社部发〔2008〕42号、宁人发〔2007〕64号、宁人社发〔2007〕160号、宁人社发〔2019〕48号、宁人社发〔2019〕6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
1.发给李敬伏同志(贺兰县立岗镇立岗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0700元,从2020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2.发给郝宗沛同志(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6840元,从2020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3.发给解迎春同志(贺兰县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在职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66900元,从2020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工资待遇。
4.发给朱连生同志(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45040元,从2020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5.发给王德仁同志(贺兰县立岗镇兰光小学退休职工,回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34320元,从2019年12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6.发给蒋振刚同志(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0900元,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7.发给殷天科同志(贺兰县立岗镇立岗小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71180 元,从2020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8.发给韩进录同志(贺兰县回民高级中学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9120 元,从2020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9.发给付晓莉同志(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在职职工,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53500 元,从2020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工资待遇。
10.发给蒋文元同志(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87440 元,从2020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工资待遇。
11.发给吴长泰同志(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5760 元,从2020年5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2.发给潘金贵同志(贺兰县公路管理段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6220元,从2019年12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3.发给徐忠同志(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8980元,从2020年3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4.发给孙茂林同志(贺兰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46940元,从2020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5.发给丁金梅同志(贺兰县幼儿园退休职工,专业技术八级,汉族,火葬),一次性抚恤金63406元,从2020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16.发给段金喜同志(贺兰县回民高级中学退休职工,九级职员,汉族,土葬),一次性抚恤金57619元,从2020年4月1日起停止发放退休工资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