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白淑萍等9名同志于2021年12月份退休。
白淑萍(贺兰县农业农村局);罗新华(贺兰县农业农村局);
陈淑霞(贺兰县第一小学);胡梅英(贺兰县第四中学);
贾淑玲(贺兰县第四中学);马翠清(贺兰县第四中学);
方海娟(贺兰县第五小学);李德芬(贺兰县五星小学);
贾政福(贺兰县金贵镇潘昶小学)。
从2022年1月1日起,以上9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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