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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瑞芳等八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2-00018 文 号 贺人社发〔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1-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马瑞芳等8名同志于2022年1月份退休。

马瑞芳(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宋红(贺兰县幼儿园);

徐金红(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张姬(贺兰县第一小学);

赵红红(贺兰县第二中学);韩海冠(贺兰县第二中学);

赵煜新(贺兰县第四中学);陈福(贺兰县第四中学)。

从2022年2月1日起,以上8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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