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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玉萍等三十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2-00095 文 号 贺人社发〔2022〕35号 发布日期 2022-03-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报来张玉萍等同志退休报告收悉,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1995〕11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贺兰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张玉萍、杨淑琴、王学玲、王海荣、马雪峰、解风梅、季东琴,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徐立萍、谢玉香、吴春菊、孙凤霞、刘淑芬、刘生军、黄淑军、段梅枝、陈月梅,宁夏强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訾淑静,宁夏达美医药有限公司周凌云,老百姓健康药房集团(宁夏)连锁有限公司张海燕,宁夏胜豹绒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张彩珍,宁夏贺兰金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徐占军,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谢玉萍,贺兰县顺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学文,宁夏好家乡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邵壬寅,宁夏开心米纸业有限公司吕静茹,贺兰县常信乡民生服务中心柳映学,宁夏城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霞,宁夏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贺兰分公司代聪芝,宁夏西部医药有限公司褚静宁,银川伊光食品厂姜俊岭等三十名同志退休。

以上三十名同志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定并发放,从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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