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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永康等十名同志退休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45L/2022-00341 文 号 贺人社发〔2022〕137号 发布日期 2022-11-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人社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人才管理
关 键 词 退休批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发〔1978〕104号、宁政发〔2006〕138号、国办发〔2018〕112号、宁人社发〔2015〕16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崔永康等10名同志于2022年11月份退休。

崔永康(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雪青(贺兰县图书馆);

黄慧贤(贺兰县人民医院);朱占海(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马建明(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马列(贺兰县第二中学);

秦凤侠(贺兰县第六小学);王彩娥(贺兰县回民小学);

曹更兰(贺兰县第一中学);芦东梅(贺兰县第一中学)。

从2022年12月1日起,以上10名同志由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算退休待遇。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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