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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贺兰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体制改革方案》(宁政发〔2015〕5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实现“五险合一”经办服务,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经2016年12月16日第四次编委会议研究决定,将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贺兰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合并,撤销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单位贺兰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成立新的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职责划入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成立社保局办公地址为:贺兰县富兴北街创业东路5号。

  现予以公告。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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