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贺兰县2018年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资格年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加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资格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区市社会保险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每年一次),请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持《门诊大病处方本》、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已签约的门诊大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进行门诊大病待遇资格年度审核,未经年度审核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门诊大病待遇资格。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