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信息公开目录>社会保险

自治区社保局公布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二批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索引号 640122-122/2018-2959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社保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社会保险
关 键 词 协议医疗机构
 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93号)精神,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在我区享有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带来的便利,更好地解决区内异地就医报销“跑腿、垫资”问题。经各市、县严格审核把关,层层推荐,确定了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等23家医疗机构为全区第二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在自治区公布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公告、专栏等方式,及时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二批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对外公布,让广大参保群众熟悉了解,方便参保群众就医结算。
  二、加强服务协议管理。各分统筹地区要加强异地就医第二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工作,从细化服务协议、落实服务指标和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入手,将异地就医服务内容纳入协议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开展异地就医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基层一级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试点管理,将生态移民、劳务移民就医较集中的闽宁镇卫生院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探索经验,在试点管理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适时将其它符合条件的一级医疗机构逐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四、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各市县经办机构要加强工作协作配合,于2018年6月10日前做好第二批协议医疗机结算关系指向调整,6月15日正式开通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积极做好第二批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的经办服务和结算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并及时上报,确保第二批异地就医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宁夏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二批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