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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审核办事指南

索引号 640122-122/2018-9217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社保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服务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医保协议 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完善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药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62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6139号) 

  二、申请条件 

  零售药店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三、办理时限 

  无法定时间 

  四、提交资料 

  《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正、副本原件。 

  五、办理程序 

  1.医药机构携带相关资质贺兰县社保局稽核科进行申请登记,并领取《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签订须知》。 

  2.网络连接:持《关于准予连通医保网络的函》与网络公司联系,进行网络连接。 

  3.软件安装:持《关于准予安装医保软件的函》与方达公司联系,进行软件的安装。 

  4.实地考核合格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疗保险结算网络给予开通实地考核不合格,推迟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等于重复验收次数的平方乘以15天。        

  六、咨询电话0951—806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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