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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志刚信访事项的回复

索引号 640122-165/2018-0000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11-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社保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问题 答复

县信访局:

贵局20181115000079号信访事项收悉,现答复如下:

信访人马志刚提出其在宁夏金山钢锹有限公司工作20余年,但该公司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8至13年。经我局核实宁夏金山钢锹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开始为马志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8年9月共计缴纳13年整。至于马志刚何时进入宁夏金山钢锹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可以由县劳动监察局通过调查用工信息或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来确认,再由县社保局依据相关补缴政策核算应补缴费用。

 

贺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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