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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市监市字〔2019〕7号 发布日期 2019-01-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科室、所、队: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在节日旺季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发生,落实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2018110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安委办转发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宁安办2018130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局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烟花爆竹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早安排、精心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职责分工

(一)监管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牵头部门:质计科        实施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二)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商标侵权、广告违法案件,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牵头部门:企业科        实施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三)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实施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四)做好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体实施计划,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的合同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场科        实施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五)处理烟花爆竹消费领域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牵头部门:消保科        实施部门: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切实加强与同级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指导下级部门扎实开展工作。在开展治理行动的过程中,各部门要立足职能、结合实际,对属于自身职责的问题,要主动出击、积极处理;对属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主动联系,明确监管责任,及时移交。努力形成部门联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利用日常巡查、企业走访、发布微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做好对辖区企业烟花爆竹禁售、禁燃、限燃的宣传,形成有利的舆论声势。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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