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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总结

索引号 640122-143/2018-2574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5-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七五”普法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普法办的正确指导下,县局以十九大、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目的,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开创了普法工作的新局面。现就“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起草下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分别安排部署贺兰县市场监管局2017年、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组织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网络培训、学习贯彻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网络培训、全国市场监管法制在线培训,通过率100%,组织全员参加宁夏干部教育学院组织的网络培训及考试。二是组织干部参加“我学十九大”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机相关业务知识竞赛考试及2017年、2018年“法宣在线”学习考试。三是组织干部参加区、市级业务部门业务培训。四是制定了“一月一法、一月一讲、一季一考”学习培训工作安排,组织干部全员参与,严格督促落实。 

(三)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1、全面落实“法律十进”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共出动宣传车400余台次、制作展板60余块、举办培训班30余期、座谈会20余期,面向社会大众进行普法教育。 

2、开展“百法千场万人”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对宣传的内容、时间、步骤、方式进行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特种设备监管培训、餐饮业监管培训、产品质量监管培训班、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培训、举办了监管服务对象产品质量管理培训、电梯安全管理培训、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培训班和市场开办企业计量器具监管座谈会、公用企业消费维权座谈会等法制宣传培训会议。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制作典型案例,定期以案释法。 

3、开展3.15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印制宣传资料8万余份,制作宣传条幅16条、宣传展板7块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认真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费维权扎实有效。2017年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8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35万元。 

4、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质量计量宣传月”“保密法宣传月”、禁毒宣传、宪法宣传、民法总则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社会信用宣传、环境保护宣传、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以及参加依法治县办统一宣传活动,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和活动成效。 

(四)积极作为、强化责任,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一是完成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创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20家食品生产示范企业,30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30家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50家“明厨亮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 。

二是完成全县127家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 

三是强化校园周边整治,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小饭桌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340家食品(杂)店逐一排查。查获“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五毛钱”食品200公斤。有效震慑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四是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1086家餐饮经营单位“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完成率为92%。 

五是抓基础,强监管,全力保障药品安全。2017年完成了药品69批次、医疗器械16批次的抽检,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保化各类企业210余家,查扣问题药品726批次,立案10起,结案10起,罚没款合计62972元,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五)倾力作为、提高效能,建立和谐稳定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17年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01起,收缴罚没款91万元,2018年截至目前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2起,收缴罚没款46.02万元。 

二是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截至目前,处理电梯投诉7起,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470次,检查使用单位420家,其中电梯324部,压力容器203台,压力管道6条,锅炉247台、起重设备59台,索道2条、场内机动车16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复查整改26家单位,正在整改2家。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冬季煤质管控专项行动、春季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查生产、销售、服务企业(单位)140家,抽检产品267个批次,其中12家经营性服务单位的30批次纤维制品不合格,已立案查处。 

四是开展结算计量器具、定量包装专项检查。共检查电子称、加油加气机、充装电子计价器3000余台,其中联合自治区计量院免费强制鉴定电子称、台秤1040台,收缴不合格电子称120台,责令限期更换淘汰计量器具31台。

五是加大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力度。举办了“宁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和以“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为主题的电商企业座谈会。 

六是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四次,共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21人,帮教劝返340人,移交公安机关35人,排除涉传取缔传销窝点12个。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3000余份。办理公安机关移交传销案件114件。 

七是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八是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牵头组织开展了小作坊规范经营集中整治,全局出动执法人次500人次、开展联合检查40次、共检查62个行政村、9个市场、排查1000余户(次)经营户,限期整改210户、责令停业43户。 

(六)高标准、严要求的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处罚3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求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对罚款数额较大的案件,及时提请案审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处罚。 

二是2017年以来,全局受理行政处罚案件204起,结案201起(其中简易案件2起),罚没款91万元。 

三是严格对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17年以来县局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5起。 

四是严把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关,严把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关,共核审行政处罚案件201起,提出核审意见452条,退回补证案件6件。 

五是按照县检察院行政执法案件录入要求,将所办理罚没款在2000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管理。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一是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宣传的少。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常常会因为工作原因,重执法轻普法。三是县城监管所普法情况好于农村监管所。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重治理轻宣传,宣传效果不好,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群众过度维权,动辄要求天价赔偿等突出问题。 

(三)普法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普法经费的预算和拨付往往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导致普法资料档案奇缺不全,宣传工具、宣传手段单一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四)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县局就没有法制办,所有工作由监察室2人承担,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且职务低、待遇少,终生与副科无缘。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干好工作就只有靠信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实施方案。 

(二)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 

(三)继续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执行。 

(四)立足本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五)依法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规范执法全过程。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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