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加强煤炭质量监管,积极完成清洁煤煤质抽检。
2020年-2021年采暖期,我局计划在2020年9月、11月和2021年1月,对7家配煤中心、6家供暖企业各完成一轮覆盖抽检,每一轮至少抽检每个配煤中心销售的和供暖企业使用的煤炭各1个批次。9月份、10月份已抽检16批次煤炭,经检验全部合格,符合宁夏《民用煤》地方标准技术要求。11月中旬抽检煤炭9批次,还在检验中。
检查中,配送中心能批批索取煤质检测报告,确保购进煤炭符合宁夏《民用煤》地方标准。
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中,县市场监管局将依职加大民用煤质量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煤炭流入市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