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重点对贺兰辖区眼镜经营企业、购物商场、新贸市场、学校周边、繁华市场周边等进行了集中检查。
为了确保此项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市场监管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局机关科室与各乡镇监管所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具有角膜接触镜范围,产品是否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是否具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为重点检查内容。在现场检查的同时,下发《告知书》,将生产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法律法规条款、开办条件、举报投诉电话等事项进行告知,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意识。在集中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个别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眼镜店存在购进查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全等现象。个别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眼镜经营企业经营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现象。
截止目前,共检查商铺、眼镜店21家,查获非法经营隐形眼镜46片、护理液97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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