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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岗市场监管所强化“三小”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索引号 640122-143/2018-3810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0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强化“三小”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立岗市场监管所强化对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的监督检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严格主体资格合法。检查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规范证照使用行为。 

  二是严格经营环境卫生。检查经营环境,生产经营厂区是否有所改变,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三是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落实建立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严格生产过程标准。检查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记录,要求企业严把原辅材料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出厂检验,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小作坊17户、小食品经营店60户、食品小摊点15户。对1户无证从事凉皮加工的小作坊进行查处,处理消费者举报一起,收缴过期小食品20余袋,责令5户经营户限期办理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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