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泉市场监管所根据县局要求做好《2018年贺兰县化妆品标签标识(含网络销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两项检查工作,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4户化妆品经营户进行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户所售产品的包装标识是否合法齐全,产品是否在规定有效期限内,进货时是否查验供货商相关资质,是否出售潍坊市鸢腾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鸢腾染发膏(自然黑)(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18010720/20210106)和鸢腾染发膏(浅咖色)(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180109644/20210108)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行为,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没收不合格化妆品10瓶。通过对本辖区化妆品经营户的两次专项检查,加强了本辖区化妆品经营户的合法经营意识,规范了化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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