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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岗市场监管所开展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索引号 640122-143/2019-0010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2-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春季开学之际,立岗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

一是查看经营者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证照过期或无健康证上岗操作的行为。二是查看经营者是否能够按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的要求,建立各项制度,并配有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是否每月对餐厅开展一次检查。三是检查建立进货台账和消毒记录,留样记录等工作的落实是否到位。四是检查工作人员后厨操作是否符合制度要求。五是查看餐饮垃圾处置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垃圾转运。

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校(园)方限期整改。通过检查及时提醒了辖区学校(幼儿园)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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