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立岗市场监管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辖区内从事食加工小作坊品销售、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食品小作坊17户,食品小经营店50户、食品小摊点35户。对1户无证的经营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限期办理小作坊生产登记证。
一是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具有。二是检查食品小经营店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检查食品小摊点是否按要求办理备案卡、健康证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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