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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瞄准民生关切 持续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06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0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食品药品安全区

三月中旬以来,贺兰县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靶向出击,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为重点,各成员单位联动发力,瞄准民生关切,持续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

一是靶向出击,开展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一方面针对“3·15”晚会曝光瘦肉精事件,集中一周时间进行摸排,2家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均未发现来自河北省沧州市青县羊肉,对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羊肉抽检3批次,未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结果均合格。另一方面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牛羊肉专卖店(含冷库)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经营来源不明、与票证不符、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鲜羊肉等违法行为,共没收不合格食品146.7公斤。

二是有的放矢,开展疫苗及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对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2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检测试剂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涉药械单位企业56家次,责令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了医疗器械荫凉库房的改造,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约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1次。

三是部门联动,开展农资安全专项检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县域内农资经营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对经营资质、进销台账、备案登记、品种审定、标识标签等进行全面核查,并抽取8个化肥样品进行了检测。

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0余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肥料质量检验报告不齐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建立经营台账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和销售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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