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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药”来临 安全监管促创建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07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4-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安全监管

“五一”将至,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实际,学史力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结合起来,多举并行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全县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疫苗安全“药”重视起来

疫苗作为应对传染性疾病最有效的手段,在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公众对新冠病毒疫苗的需求日益强烈,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县卫健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疫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截至“五一”节前,已对县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及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以上单位购进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产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索要供货资质和产品证明资料是否齐全、疫苗储存设施设备是否满足要求、疫苗运输储存环节温湿度监测记录是否详实有效、疫苗接种工作全过程追溯体系是否完备。通过开展集中专项监督检查,提升了全县各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强化了监管效果,规范了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全县疫苗市场秩序规范运行。

质量监管不松“械”

春夏交替,本次“五一”小长假正值旅游旺季,为保障情防控工作需要,贺兰县市场监管局大力加强开展医疗器械质量保障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从事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额温枪)、呼吸机和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等产品的经营企业,从购进渠道、随货同行单、供货商资质、产品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质量验收记录、销售记录、标签说明书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对辖区内从事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消除监管盲区,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单位68家次,监测检查药械网络销售经营单位6家,责令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完成了阴凉库房的改造,约谈企业负责人1次。

监督抽检有“化”说

监督抽检工作长期以来一直为“两品一械”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小长假前期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针对性的对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并注重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靶向性,截至目前,已完成药品39批次、医疗器械1批次和化妆品6批次的抽样任务,完成率70%。同时,结合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积极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为全县群众普及化妆品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化妆品经营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水平,有力营造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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