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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药”行动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

索引号 640122-143/2021-001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5-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食品和药品安全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疫苗专项检查

新冠病毒疫苗作为应对新冠疫情的关键环节,在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以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为抓手,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此次专项检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对接县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及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一是检查县疾控中心近期配入的新冠疫苗渠道是否合法,供货方资质及产品证明资料是否齐备,冷链储存、运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检查接种单位的配送疫苗质量验收、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索取、核对疫苗冷链配送记录,是否落实在库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制度,疫苗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三是检查新冠疫苗接种单位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是否有破损和过期情况,以及供货资质、配送票据、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四是严格要求接种单位加强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严格落实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截至目前,已监督检查新冠疫苗配送单位1家、疫苗接种点10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单位能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管理规定,增强政治意识,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积极自查整改不足,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整体提升了全县各新冠病毒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强化了监管效果。下一步,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检查,确保全县新冠病毒疫苗市场秩序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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