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单编号:6401220110001180319200044
投诉举报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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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名称 |
某先生 |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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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接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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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举报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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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方名称 |
贺兰县伊香斋拉面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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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方 地址 |
贺兰县马家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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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 产品类型 |
餐饮服务 |
被投诉 产品名称 |
服务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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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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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 结果 |
经调解,被诉方向申诉人表示赔礼道歉,并愿意退还一碗牛肉面钱15元。申诉人接受被诉方的赔礼道歉,认为被诉方态度诚恳,不用退还面钱。双方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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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
杨新文 尹运华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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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岗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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