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单编号:6401220110001180629300006
投诉举报方信息 |
||||||
投诉方名称 |
马先生 |
登记时间 |
|
方式 |
接听电话 |
|
被投诉举报方信息 |
||||||
被诉方名称 |
贺兰县秀琴商店 |
|||||
被诉方 地址 |
贺兰县立岗镇先进村十字路口处 |
|||||
被投诉 产品类型 |
食品投诉 |
被投诉 产品名称 |
花生米 大豆 |
|||
问题陈述 |
举报人称:“6月27日在该商店购买的花生米、大豆过期了,并且该商店卫生极差,各类食品摆放混乱,望监管部门加强检查监管,不要再出售过期食品”。 |
|||||
处理过程及 结果 |
辖区执法人员对该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商店确有存在销售过期小食品的现象,部分商品摆放零乱。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扣了过期食品小包装20袋,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今后不再重犯。 |
|||||
办理人员 |
保森 王利宁 |
办理时间 |
|
|||
接收单位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岗市场监管所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