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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示单

索引号 640122-143/2018-4506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7-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12315举报投诉办理满意度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示单

登记单编号:6401220110001180702200001

投诉举报方信息

投诉方名称

马先生

登记时间

2018-07-02

方式

接听电话

被投诉举报方信息

被诉方名称

贺兰县新益家商场

被诉方

地址

贺兰县一品尚都启明星幼儿园旁

被投诉

产品类型

食品投诉

被投诉

产品名称

饮料

问题陈述

2018630申诉人在被申诉人的店里购买小茗同学冰橘绿茶一瓶,五元。在饮用中发现该饮料的生产日期是201747,保质期12个月,已过期,申诉人到被申诉人店里协商解决,被申诉人拒绝,并把冰柜里该过期饮料全部收掉(有小票和过期饮料的照片)。要求: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处理。

处理过程及

结果

201873,经检查贺兰县利民路新益家商场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诉人马永波反映的情况属实,到现场时未发现过期食品。经调解被诉方赔偿申诉人150元,申诉人表示满意。

办理人员

高升   黄陆军

办理时间

2018-07-04

接收单位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岗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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