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单编号:6401220110001180918200015
投诉举报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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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名称 |
石女士 |
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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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接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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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举报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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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方名称 |
贺兰县西北烙馍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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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诉方 地址 |
贺兰县太阳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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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 产品类型 |
餐饮服务 |
被投诉 产品名称 |
餐饮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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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陈述 |
申诉人:石女士在被申诉人处办理消费卡,缴费2000元,现卡内有余额1800元。景先生在被申诉人处办理消费卡,缴费1000元,现卡内有余额600元。韩女士在被申诉人处办理消费卡,1000元,现卡内有余额500元,未消费,被申诉人店未营业关门。诉求:请于帮助。石女士:139****3695 景先生:186****1588 韩女士:189****1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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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过程及结果 |
经执法人员督促,西北烙馍村餐厅负责人为石女士退款793元,为景先生退款1210元,为韩女士退款269元,共计217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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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
周建军 黄陆军 |
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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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单位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习岗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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