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单编号:6401220110001190604200003
投诉举报方信息 | ||||||
投诉方名称 | 汪女士 | 登记时间 | 2019-06-04 | 方式 | 接听电话 | |
被投诉举报方信息 | ||||||
被诉方名称 | 贺兰县聚星轩汉餐 | |||||
被诉方地址 | 贺兰县暖泉金山草原 | |||||
被投诉产品类型 | 食品投诉 | 被投诉 产品名称 | 啤酒 | |||
问题陈述 | 6月3日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吃饭喝酒,喝酒时发现所喝啤酒过期(2018年9月30日生产)。诉求:要求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 |||||
处理过程及结果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该店负责人已与投诉人和解,并向投诉人赔礼道歉,已得到投诉人的谅解。对该店负责人销售过期啤酒的行为,执法人员提出批评,该店承诺绝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 |||||
办理人员 | 王海峰 吴雁 | 办理时间 | 2019-06-19 | |||
接收单位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暖泉市场监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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