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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暨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分析报告

索引号 640122-143/2018-44964 文 号 贺市监字〔2018〕112号 发布日期 2018-07-3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分析报告

  一、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

  为做好2018年第一季度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我局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快报制度、24小时开机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全局干部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对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坚持发挥职能管理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不断引导、规整,直至全面规范。做到检查有痕迹,行动有效果,确保不发生突发事件。

  上半年,我局先后妥善回应了网络舆情1起,积极调解处理群体性投诉2起,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避免了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 

  二、对第三季度突发事件预防预测分析

  夏季高温,人们外出活动频繁,季节性生产企业全面投产,三季度各种突发事件极易多发。

  我局通过上半年对全县餐饮娱乐、教育机构、职工餐厅、集贸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和对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隐患的排查。预测第三季度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易发突发事件:

   一、消防安全方面,由于气温升高,易燃易爆物质易引发火灾事故。高温酷暑机器设备管理或操作人员疲劳犯困,容易造成管理或操作失误,引起生产事故。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按设备使用规范操作,易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我局在特种设备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为节约企业营运成本,普遍存在特种设备超期未捡,未办理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等现象,部分地区还存在流动非法充装天然气问题。

  三、个别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不到位,易发生药用安全事故。主要表现在:1、药品、药械的贮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药品、药械质量发生变化甚至变质。2、对药品、药械的效期监控不利,未能及时清理过期药品、药械,易将过期药品、药械发放给患者。3、进货渠道管控不严,不能保证药品、药械的质量水平。

  四、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有害物质、有害细菌或病菌超标,易发群体性感染传染性疾病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个别供餐单位不按《餐饮单位规范》的流程操作,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环境较差;集贸市场饮食摊点、小摊贩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个别肉类经营户在经营过程中,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

  五、打击传销活动放松,致使传销活动死灰复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

  六、不能妥善解决消费投诉,易引发群体纠纷和引起不利舆情。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不能详细的了解案情,不能正确的理解民风、民俗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易引燃群众不满,造成群体事件。

  第三季度,我局将加大教育、排查、处罚力度,提高经营主体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意识,督促企业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隐患消除,确保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安全。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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