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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贺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窗口服务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2-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广大办事群众:

为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区、市、县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决定,贺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窗口服务。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们温馨提示您: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使用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宁夏法律援助网、“我的宁夏App”、贺兰司法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咨询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相关事宜。如遇到问题,或确有需要到窗口办理的紧急事项,请拨打咨询、预约电话:0951-8064240(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951-8078023(人民调解中心),我们已安排专业人员为您进行业务办理咨询、预约和指导。如急需法律和调解服务,请打开有线电视中“法治贺兰”模块,寻找您需要的律师和调解员,进行预约服务和电话、微信服务。也可到司法所、社区通过线上视频要求法律服务。如您预约服务请按照预约登记时段来大厅办理业务,并在家中自行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且无其它明显症状的,再选择前往。进入大厅时应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尽量减少在大厅内逗留,即办即走,避免大厅内人员聚集。对于非紧急办理事项,中心将通过优化服务窗口、延时服务、设置绿色通道等方式在中心窗口现场服务。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不允许进入大厅。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恳切地提醒您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


贺兰县司法局      

2020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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