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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6/2018-11708 文 号 贺司发〔2017〕48号 发布日期 2018-03-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关 键 词 涉法涉诉 信访

法律援助中心、各律师事务所:

2015年以来,按照中央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和司法厅工作部署,我县广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方法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7年 5月 27日,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律 

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宁政法〔2017〕59号),对政法各部门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有关工作进行了分工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我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在全县有序开展,确保2017年平安建设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结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设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法〔2017〕59号)精神及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推进我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司通〔2017〕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推进我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律师以法律服务者身份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容易取得信访群众信任,既向信访群众讲明法理,又可以督促政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解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妥善处置信访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具体实践。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来,统一思想,与政法各部门通力协作,推动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推 动 2017年我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全面落地实施。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法援中心及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 (试行 )》(中政委〔2015)16号 )和《关于建立全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的实施意见》(宁政法〔2016〕1号 )、宁政法 (2017〕59号文件有关精神,按照司法厅关于律师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有序开展。 

(一)严格标准,选拔建设律师人才库。法援中心要广泛宣传、动员律师主动申报入选我县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人才库,各所合伙人、党员律师、骨干律师要带头报名,曾获得全国、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律所和律师应积极主动申报。要严把关口、精挑细选,选拔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一定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验的律师入选。入选人才库的律师每两年调整一次,工作突出的,可以续聘。我县建立的律师人才库要报县司法局备案,并按照要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分工,健全指派工作机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司法局负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业务指导,法援中心负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日常管理。法援中心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和法院工作的衔接,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监督、考核,组织律师进行业务培训等日常事务管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需求由信访局书面提出,由法援中心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中安排、选派,必要时由信访人随机选择。 

(三)因地制宜,灵活选择工作模式。《关于建立全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实施意见》 (宁政法〔2016〕 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我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服务模式为统筹指派、自愿选择、政法机关委托、律师代理申诉、律师顾问团打包化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项服务七种模式。我县可根据法院的需求,综合考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量和矛盾类型、律师队伍力量、信访群众实际需要以及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灵活搭配选择,切实选好符合我县实际的工作模式,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鲜活经验。 

(四)强化保障,提供充足工作经费。积极推动当地政法委履行“各级党委政法委是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领导部门”的职责,由县委政法委出面统一协调,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项用于人员值班补贴、案件办理和教育培训等保障。对律师成功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按照宁政法〔2017〕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予以足额保障,值班律师按照每人每天 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工作成效显著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长挂帅,分管副局长负责,各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结合实际排出时间表,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请县委政法委协调解决。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工作督促检查,不断分析新情况,提出新举措,确保 2017年全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在我县全面铺开。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加强律师值班场所的安全防范,保障值班律师的人身安全。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方案》(司发通 〔2017〕 11号)中有关要求,建立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与政法各部门参加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 发表意见权等执业权利,共同提高化解信访案件质量。 

(三)加强监督指导。要与政法部门共同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尽快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日常管理、 台账等工作细则,不断提高服务规范化水平,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律师的监督指导,教育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强化教育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定期培训、集中研讨、案例指导等方式,帮助律师进一步提高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律师服务水平和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各律师事务所应确定不少于 2名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 2017年 6月30日前上报县司法局。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人才库务于 2017年 7月10日前建立并向社会公告。 

贺兰县司法局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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