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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16/2018-11713 文 号 贺司发〔2017〕50号 发布日期 2018-03-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进农村 进社区 进企业
    为深入贯彻“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按照“十三五”普法规划关于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促进我经济发展环境和谐稳定,局党组决定,在全开展“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开展“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县社会秩序总体稳定,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尤其在农村和社区基层一线,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而且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没有及时化解,将会影响社会稳定,开展“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可以为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从而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目标 

  落实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民生的目标,建立联系农村、社区、企业制度,组织局机关干警、司法所长、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三人工作组”(即一个乡镇配备一名机关干警、一名司法所长和若干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根据村民、社区群众、企业主的需求开展法律政策咨询解答,法律“疑难杂症会诊”,引导村民依法规范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有效提高村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防范能力,为群众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活动时间 

  20177月—2017年12月。农村定期时间为每月的19日;社区定期时间为每月20日;企业定期时间为每月的21日。   

  活动内容 

  1.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与群众代表、企业老板和员工代表对话,了解群众、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2.群众、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法制教育培训; 

  3.送法到农村、社区、企业,在农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供专业法律疑难解答; 

  4.协助村委会、社区、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机制,预防村委会(社区)、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提高村委会(社区)、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5.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有效预防企业经营风险; 

  6.优化企业周边环境,参与和指导调处企业内外矛盾纠纷; 

  7.针对村民、社区群众、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和遇到的法律障碍,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法援中心主任、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律师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安排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监督评比工作。 

  2.加大监查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制度,每个“三人工作组”的活动开展记录和资料由各基层司法所负责收集整理,于每月25日前报送县局法律援助中心。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每月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查通报。 

   3.加大落实力度。在全面走访农村、社区、企业了解群众、企业法律需求,组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村委会、社区、企业签订双向选择结对帮扶协议,定期或不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义务开展“法律体检”。帮助建立“一村、一社区、一企业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此项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各律师事务所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名单 

  

   贺兰县司法局     

  2017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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