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2019年第三季度,全县各级调委会共申报村居案卷164件,县案卷评查小组评查164件,合格161件(其中合卷3件),补助金额为37150元。根据《贺兰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发放2019年第三季度全县人民调解村居卷以案定补补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30日
二、发放程序、要求
(一)以案定补的发放关系到广大调解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落实,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各调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县司法局在规定时间内将核定的以案定补经费以存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到各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指定的调解员手中,由各调委会主任监督下发到各村居(社区)调解员手里,各调委会领取案件补贴发放表自行留档备案,确保补助到人,落实到位。
(三)各乡镇要继续加大对村(居)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做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制作规范的调解案卷。
附件:贺兰县第三季度人民调解村居卷以案定补汇总表
贺兰县司法局
2019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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