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12348中国法网、12348宁夏法网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大调解”体系作用,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
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督查、大提升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调解能力。上半年,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期,各乡镇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15期,累计培训280人次。
(二)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力度
借助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司法行政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治保主任、队长、信息员和网格员准确掌握主管片区的稳定情况,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登记在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微信群、QQ群、智慧社区”信息交流,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视频对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调解中心,与律师、调解员、公证员在线咨询,在线解答,在线调解,不断加强对村居调委会的指导力度,将群众的矛盾纠纷移到“最前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三)织密“四张网”,建立分级调解制度
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分级调解制度,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不断完善乡镇、村居、行业性专业性、企事业单位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实行分级受理、分级调解、分级结案的工作方法,实现“纠纷不分流、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目前,我县共有12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乡镇调委会7个,村居调委会7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个,企业调委会6个,机关调委会12个,信访事项调委会1个等,共864个调解小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83名。
(四)逐步完善人民调解中心职能
在人民调解中心和7个乡镇司法所设置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或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窗口)和“信访事项绿色通道”,协调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探索建立“互联网+交通事故审判”和“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新模式,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公司设置保险行业调委会三个前置点,实现人民调解前置。在县调解中心探索建立旅游、物流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逐步健全调解中心工作职能。
(五)实现“互联网+法律服务”视频系统
利用“互联网+法律服务”,群众在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市场马路可随时与工作站调解员、律师对接,实现便捷化、公益性、普惠性的法律服务。通过72台电子阅报屏和4万户户通电视展示,将法律服务入驻到每家每户,使群众在家就可享受免费的法律服务,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真正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贺兰县司法局将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力量,利用好12348中国法网、12348宁夏法网和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力度,加大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体系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贺兰县司法局
2018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