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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贺兰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贺兰县审计局依法对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区市党委安排部署和县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县域经济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审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仍需要改进和提高。

一、贺兰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有待提高。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造成预算科目调剂过大。二是向12家非预算编制单位拨款。

(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0年底,县财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下年资金3423.44万元,未及时拨付相关部门使用。

(三)非税收入执行不到位。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二是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三是已批复的部门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下级用款单位使用。四是未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不规范。一是财政资金未及时上缴。二是两年以上闲置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三是收取的“道路挖掘保证金”清理、清退不及时。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挤占专项资金。二是项目未实施造成专项资金闲置。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资产长期闲置,未能充分发挥效益。二是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三是国有资产出租,租金未能及时足额收回。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财政部门采购预算编制不精确,采购预算未细化到各部门,而是将各部门的采购预算在代编预算中切块编制;二是个别部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建立本部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采购过程缺乏必要的制度依据;三是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未进行限额以下备案的问题。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行政审批政策执行方面。一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服务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二是政务服务审批系统与其他部门专网系统尚未打通,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影响“网上办”工作实效。

(二)土地储备政策执行方面。一是土地储备计划不完善、工作不到位。二是已收储的企业土地未录入国家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已收储土地闲置,未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以及部分已出让土地闲置未及时处置。

六、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园林绿化管护存在没有归口管理、多部门管护及管护责任不清以及制度建立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园林绿化面积底数不清。二是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结算审核、绿化建设工程进度缓慢,未达到预期效果。

七、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温棚租赁费等各项收入未能及时足额收缴。二是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三是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建设项目规避招投标、擅自变更工程内容等问题。

贺兰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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