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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

索引号 640122-130/2018-38334 文 号 第8期 发布日期 2018-07-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河长制工作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贺兰县 河长制 通报
    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月通报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及县河长办近期巡河发现问题,望各责任单位抓紧落实并进行整改,现将2018年6月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银新干沟

  习岗新平八社300米以东有一处违章建筑物侵占河道;县城段天骏花园围栏侵占巡护道路,通报多次仍未拆除;美洁污水处理厂厂房及围墙侵占沟道,导致巡河道路不畅通。

  住建局负责实施的直径为2m的管道通过检查井向沟道排污(习岗镇新胜小康村)。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的县城段水面漂浮物较多。

  2.典农河

  洪广镇金沙桥头与典农河交叉处往南300米,畜禽圈舍未拆除,违章占据典农河保护范围。

  3.第二排水沟

  金贵镇通昌村火星三社桥头至丰庆路段农田侵占河道,无巡护道路。

  4.第五排水沟

  立岗镇黄河缘禽业及兰光渔庄围栏拆除不彻底。

  5.第四排水沟

  第四排水沟原种场段一处违建未拆除。

  6.环保局

  负责实施的四二干沟人工湿地、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进展缓慢;德胜工业园区、暖泉工业园区、贺兰县污水处理厂三处入河排污口未获得审批违法设置;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数据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入河排污口未设置相关标识标志牌;银川市东郊水源地取水井尚未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7.水务局

  负责实施的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暖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进展缓慢。

  8.典农河贺兰段、第二排水沟贺兰段、银新干沟贺兰段、四二干沟贺兰段水质持续为劣Ⅴ类。

  二、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河长要亲自抓,成员单位具体落实,着力提升治理成效。按照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役”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确保年底主要入黄排水沟达到Ⅳ类水排放标准,典农河达到Ⅲ类水标准,望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成员单位、乡镇场针对所发现问题制定方案及时进行整改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将整改结果上报贺兰县河长办。

  2、各乡镇(场)要对本辖区内的河、湖、沟、渠等水域(湖)长制工作进行再次梳理,重点排查梳理境内交界处、权属不清处、无人管理处,确保河湖水域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做到河(湖)长制全覆盖、无遗漏。乡镇级河长要监督巡河员、保洁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巡查、清理河道垃圾,保证河道干净整洁,形成长效机制。

  3、各级河(湖)长要加大巡查力度,对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上下级河长要保持密切沟通,乡镇级河长要定期向上级河长汇报治理情况。

  4、各级河长制职能部门要将涉河湖水域的相关问题、信息及时向同级河(湖)长汇报,为河(湖)长治理、管理河湖提供决策依据。

  5、望各乡镇场、成员单位认真对待督查通报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治不到位且多次通报仍未整改的,将通报总河长进行问责处理。

  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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