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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640122-130/2018-737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6-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河长制工作
关 键 词 河长制 总结 思路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县结合县情,提前谋划,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河长制”工作的落实。2018年上半年圆满完成区、市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河长制工作任务,现将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 

1、明确目标责任。组织召开了《贺兰县2018年第一次总河长会暨清河行动推进会》,再次明确“水域面积只增不减、只扩不缩;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岸线两侧景观带只能添景不能减绿”三条红线,2018年底主要入黄排水沟达到IV类水体的总目标,。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印发河长工作手册,初步形成了分段管理、监控、考核等机制,宣传动员全民参与治理,切实形成岸上岸下同治、联动联抓共管,一级盯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全民共治强大合力的治理局面。 

2、宣传网络无死角。县乡村三级河长通过安装河长通、巡河通APP,对巡河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上报、处理,通过建立贺兰县河长微信工作群、QQ群及时进行沟通、交流,达到了信息共享,形成了高效、快捷的工作效率。制作河长工作手册2000份、宣传彩页3000张、毛巾500条、围裙1000条、手提袋2000个、纸杯10000个、抽纸1000盒,大力进行宣传,形成一种全民共治水的氛围。 

3、河长制实行沟道问题清单销号制。目前县河长办对境内14条主要沟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河长制问题清单,共计排查问题53条,各乡镇场、成员单位依据问题清单进行整改;拆除违章建筑物,清理岸坡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沟道清淤整治,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正在有序进行。 

4、清河行动专项整治。县河长办依据《贺兰县清河专项行动方案》完成了第四排水沟清淤8.5km、银新干沟城市段清淤1.7km、四三支沟清淤5km、第五排水沟清淤5km、金河路水系清淤1.5km、四二干沟清淤19km。拆除违章建筑物71处,封堵排污口20个。建立了14条河道巡查、保洁长效机制,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沟道水质不黑不臭,干净整洁。   

5、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住建局对金贵镇、常信乡等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提标改造。计划7月底全面完成6个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处理后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I级A后排放。 

6、人工湿地建设进展情况。实施了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总投资5076.22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2万m2。设计处理规模为5万m3/d。目前已完成总进度的95%建设任务,计划本月底试运行。四二干沟人工湿地正在重新启动实施,银川市滨河湿地扩整连通工程也在实施过程中,目前正在进行征地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解决第二排水沟、银新干沟污染水体达标排放。暖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正在对方案进行调整,计划下半年实施。工程完工后,将对蓝星水务尾水进行处理达到Ⅳ类水排放标准,通过这些硬手段和措施,将对我县几条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进行提升,确保2018年年底达标排放。 

7、湖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根据中央、自治区要求,认真抓好“湖长制”工作实施,将我县符合要求的7个湖泊、2处湿地列入湖长制实施范围,目前已完成湖长制名称变更工作,“一湖一策”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存在问题 

1、人工湿地项目。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中人工湿地治理项目进展缓慢。 

2、清河行动开展情况。主要入黄排水沟(银新干沟、四二干沟、第二排水沟)清河行动开展还是力度不大,“八乱”治理不彻底。巡查、保洁长效机制还是不健全。 

3、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没有强有力抓手,年底达到较去年减少20%农药、化肥使用量目标任务还很艰巨。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针剂药瓶、粪污等在主干沟、支沟段落还随处可见,严重污染环境、水体。 

4、小城镇污水处理站。新胜小康村、金贵镇、常信乡等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由住建局正在做前期设计,但是工作进展缓慢。 

5、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情况。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虽有提升,但还是持续为劣Ⅴ类。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方向 

1、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最严厉污染整治措施。扎实开展水环境治理“三年行动”和“清河专项行动”,督促住建局抓紧实施金贵、立岗、常信等6个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确保主要入黄排水沟全部达到国家IV类水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沿线集污管网,做到污水应收尽收,严禁不达标排放。 

2、全面落实河长制,层层压实河长责任。以开展“清河专项行动”为契机,层层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巡河频率,集中整治水域岸线“八乱”行为,实现全河道无垃圾、无违法占用。利用电视台及河长制举报平台,推动公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治理的强大合力。 

3、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强化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4、加快第二排水沟人工湿地建设。涉及征占地的金贵镇、京星农牧场、立岗镇均已经对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土地类别、权属、各农户准确面积进行核实,征地工作正在推进。项目于2018年6月12日批复建设,贺兰段工程已于6月15日刊登招标公告(进入招投标阶段)。计划7月5日开标,7月8日开工建设,9月8日水系连通部分完成建设,计划工期2个月。 

5、加快湖长制工作进展。目前已确定将县境内7处湖泊湿地、2处湿地的河长更名为湖长,委托了设计院进行“一湖一策”前期勘测、编制,计划于9月底完成编制。 

6、严格执行河长制“六项制度”。按时召开总河长、河长会议、联席会议等,研究部署河长制重大事项。县督查室联合河长办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级河长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切实履行河长职责。 

7、对河道开展有针对性治理。根据《贺兰县河长制工作方案》、《贺兰县清河专项行动方案》及“一河一策”方案要求,对河道开展有针对性治理。尤其是近期清河行动,重点对辖区河道淤积、垃圾、“八乱”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管理机制。 

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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