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乡级河长:
为进一步巩固清河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自治区河长办印发了《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18号),现将此通知转发贺兰县县、乡级河长,请各位河长对照整治标准指导开展工作。
附件: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
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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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30/2018-92634 | 文 号 | 贺河长办发〔2018〕88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26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水务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河长制工作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关 键 词 | 转发 河长 清四乱 |
各县、乡级河长:
为进一步巩固清河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自治区河长办印发了《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18号),现将此通知转发贺兰县县、乡级河长,请各位河长对照整治标准指导开展工作。
附件: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
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