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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30/2018-92634 文 号 贺河长办发〔2018〕88号 发布日期 2018-11-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河长制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转发 河长 清四乱

各县、乡级河长:

为进一步巩固清河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指导各地扎实开展“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自治区河长办印发了《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宁河长办发2018﹞18号),现将此通知转发贺兰县县、乡级河长,请各位河长对照整治标准指导开展工作。

附件:自治区河长办关于明确全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

贺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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