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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8-02-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公开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贺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贺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和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县统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0项: 

  1、机构职能:县统计局职能,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局领导简介及分工,各专业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2、部门文件:统计局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条例、制度、规章、规划、办法、意见等文件的解读; 

  3、规范性文件:统计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4、统计信息: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图表、统计分析; 

  5、财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6、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及其他; 

  7、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信息的不同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下列形式予以公开。 

  1.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采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hl.gov.cn/)、《贺兰统计年鉴》、贺兰县年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月度卡片、季度手册、年度经济要情手册等形式公开。 

  2.需要向部门、有关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采取印发文件、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应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及单个企业或家庭资料的;正在统计与调查过程中的;与统计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贺兰县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贺兰县银河东路5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联系电话:0951--8061245;传真号:0951--8081349);邮政编码:750200;电子邮件地址:hlxtjj8061245@126.com。 

  (三)公开程序 

  申请公开信息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提出。向本局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填写“贺兰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表格可复印。 

  2.申请方式。申请人填写“贺兰县统计局公开信息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站、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请(注明“申请公开信息”字样)。 

  3.申请处理。本局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后,按照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将进行登记、分办、承办、答复等程序,并在受理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方式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监察机关和上级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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