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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四清单一办法” 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文 号 贺文广发〔2020〕21号 发布日期 2020-03-2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文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强化文化和旅游系统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谁主管 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的要求,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广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贺兰县文广局各单位、各科室普法职责,强化普法责任,积极融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发挥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文化旅游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二、主要任务

1、明确普法主要内容。一是深入学习“依法治国”、“法治政府”理念,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类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和领悟,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提高服务对象法律意识。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四是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民族和谐、社会稳定发展。

2、梳理细化普法责任清单。依据普法主要内容和文化旅游系统适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年度制定普法计划,确定文化和旅游系统普法与社会普法的内容和措施,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3、推进普法责任落实。一是健全文化和旅游系统学法制度。完善党支部学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坚持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坚持全体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和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建立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二是积极开展社会普法。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服务对象特点,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对服务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要主题开展普法,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普法活动。

三、主要措施

1、健全普法宣传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要求,适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普法工作与全馆法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2、建立普法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普法督查制度。每半年对普法工作督查一次,年底进行普法考核,未完成普法学习指标的个人不得评为先进。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6月底向县普法办上报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三是建立普法责任公告制度。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四清单一办法”)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普法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活动创造条件。


附件:1.贺兰县文广局普法内容清单

    2.贺兰县文广局普法责任清单

    3.贺兰县文广局普法措施清单

    4.贺兰县文广局普法标准清单

    5.贺兰县文广局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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