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卫农卫发〔2008〕43号)要求,结合贺兰县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县卫健局对未被乡镇卫生院聘用或在村卫生室执业、未予以返聘的离岗村医和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按规定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现将注销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相关人员自证书被注销之日起不得以被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贺兰县2019年被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人员名单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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