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县卫计局组织制定了《贺兰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卫计局定于2018年8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三转一高”教育实践活动,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游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和非法代孕等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 两非”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五)严肃查处、打击执业医师未经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同意,在非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贺兰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医政科,负责综合协调、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信息汇总、上报、交流、业务指导督导等日常工作。
组 长:时新花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郑永锋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再平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王治兵 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李占良 贺兰县人民医院院长
杨少亭 贺兰县中医医院院长
邢爱红 贺兰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王海瑾 贺兰县金贵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来喜 贺兰县立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段文鑫 贺兰县洪广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安雷亮 贺兰县常信卫生院院长
黄泽宏 贺兰县洪广生态移民卫生院院长
杨国强 贺兰县南梁台子卫生院院长
常晓霞 贺兰县暖泉农场职工医院院长
张少康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干事
杨 挺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干事
王丽娟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二)实施步骤
1.2018年8月—10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方案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2018年10月-11月,为深入巩固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3.2018年12月,全面总结阶段。县卫生监督所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对难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重点分析,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
(三)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向县卫计局、银川市卫生计生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整治阶段,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2018年12月25日前报送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三转一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届时银川市卫生计生委将进行抽查督导,力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县卫生监督所要组织执法人员及监督协管员全面开展摸排。要与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相衔接,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县卫生监督所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县区案件的,县卫生监督所积极联系银川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及其他县区的查处工作。对有关部门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规移交公安机关,做好移交记录。卫生监督所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规定(试行)》进行问责处理。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母婴保健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联系人:银川市卫生计生委 李瑞琴 季楠
电话:0951-6888398 6888090
传真:0951-6889078 邮箱:ycws_jkk@163.com
银川市卫生监督所 花虎、韩云霄
电话:0951-6985280
传真:0951-8561182 邮箱: nxwsjd_100@163.com
联系人: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张少康 杨挺
电话:0951-8081513 邮箱:hlx_yzk@163.com
附件: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