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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关于开展全县卫生计生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37/2018-63771 文 号 贺卫计发〔2018〕283号 发布日期 2018-08-1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卫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百日安全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了加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37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根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本行业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核心,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三)特种设备安全 

  三、整治目标及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 

  整治目标:确保全年不发生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 

  整治重点:各单位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范,定期维护各类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等。建立医用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制订处理放射性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加强对放射科、检验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仓库、压力容器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 

  整治目标: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整治重点:门急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喷淋,安装消防栓;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规范,数量充足,标识醒目,并保持畅通;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无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无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切实提高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自救初起火灾能力和引导人员疏散能力。重视密集人员场所火灾紧急疏散预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演练。医院内部医疗、科研工作用房、员工生活区域、在建、筹建、建筑工地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符合要求。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齐全、完好。按规定制订、修改消防、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特种设备安全 

  整治目标: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死亡事故 

  整治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危险品及要害部门的专项治理。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配电房、电梯、车辆等各类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特别是在公众聚集场所和重要活动场所使用的上述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定期年检、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符合要求。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能力,保证手术室、导管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急诊科、血液透析室、输血科(血库)等重点部门的用电需要。发生紧急停电时应有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整治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底前)。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重点及目标,查找、清理安全隐患;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活动内容要求查找不足,制定整治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至9月)。各单位根据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集中力量,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限期整治。 

  (三)整治提高阶段(10月底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紧盯重点部位和环节,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风险隐患排查点进行详细排查,确保全覆盖,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可在短期完成整治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治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行动,查找、堵塞漏洞,巩固工作成效。10月22日前各单位认真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县卫计局将对各单位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监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会议、集中学习和“互联网安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加以固化推广,运用身边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对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问题的单位将从严问责。 

  (三)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日常化、规范化,始终保持对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治理方案、责任、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自治区6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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