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国外疫情迅速蔓延,国内局部散发和聚集性疫情接连发生,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积极应对疫情输入带来的巨大挑战和压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医疗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起来,进一步树立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针对督导所通报的问题,自查各自疫情防控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尤其是农村地区,不能因人口密度低、空气环境好,病毒传播风险低于城市而放松警惕,产生麻痹大意思想。要科学合理的分配任务,加强统筹调度,切实履行防控责任,确保所需经费、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
二、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在满足正常通行需求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机构入口的开放数量。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均应当测量体温、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保持安全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各医疗机构应规范管理,避免人群聚集,缩短患者及陪同人员的等候时间。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绿色通道,配备人员帮助查询健康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医患双方应当做好隔离防护,不得拒收中高风险地区患者。加强医疗机构食堂等场所以及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三、完善预约诊疗和预检分诊
医疗机构要大力推行非急诊患者预约诊疗,实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并设置充足的等候区域。对于老年人等不会网上预约的群体,可采取电话预约、窗口预约、亲友代办等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在预约诊疗时,先开展网上预检分诊,减轻现场预检分诊的压力;在门诊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具体参照宁卫发〔2020〕346号第一篇第一节),安排有业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优化医疗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融入医管理的全流程,并加强制度建设。原则上,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外出检查、查房会诊时重点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防护防施。医疗机构应当在急诊抢救室、手术部(室)、病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区域或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并实行单间安置,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区域划分(具体参照宁卫发〔2020〕346号第一篇第四节)。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细化核酸检测要求和频次,住院患者、手术患者和血液透析治疗等患者核酸检测,应当纳入术前讨论、会诊、查房等诊疗活动,并将检测结果等内容记入病历。
五、严格患者及其陪护探视管理
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管理,做好患者的监测、报告、控制和管理。有住院病区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采取视频、网络等方式进行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当相对固定为1人,且做核酸检测,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陪护人员应当做好健康状况和基本信息登记,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病区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改善并保障患者营养膳食。护士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关注患者的不适和诉求,及时为患者提供帮助。
六、做好环境清洁消毒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有条件的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对于重点科室高频率接触的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持续开展全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落实全员感染防控培训制度。培训对象应覆盖全体医务人员以及管理、安保、后勤(包括外包服务)和陪护人员,培训内容应针对不同的岗位特点设定,并组织培训结果考核。通过持续培训,使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使所有人员掌握标准预防要求、落实基础感染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八、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医疗机构要增强预见性和主动住,制定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例如在发热门诊、普通门急诊以及其他诊疗过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对发热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院内排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院内隔离、转运和终末消毒等。要细化每种情形、每个环节的流程措施,具体到责任部门(科室),开展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查找漏洞短板,持续优化应急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九、建立感染防控巡察整改机制
医疗机构要建立感染防控巡察整改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科室进行巡查,查找梳理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销项落实整改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召开办公会,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感染防控巡察整改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并将巡查结果纳入对科室及人员的评价考核。加强感控管理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感控工作,统一接受感控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定期自查整改。
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防控监测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落实防控重点,强化预警监测,提高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接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疫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史的病人,要按照规范要求在2小时内全部就近转运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发热病人转运过程中要求进行闭环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所售出的“两抗一退(抗生素、抗病毒,退烧药)”以及具有类似功能的药品均需建立销售台账,此类药品的使用必须是具备资质的县定点发热门诊排除新冠的下转发热患者,且同时见转诊二联单,方可使用。在接诊患者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引导村民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十一、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主体监督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挥质控部门或专业组织作用,加强感染防控管理的质量控制,并开展院内各科室之间的互查机制,及时发现隐患漏洞,持续质量改进,对于因管理不到位者或责任心问题导致的医疗机内感染事件,要坚决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发热患者闭环管理流程图
2.就诊患者流行病学问诊表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