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宋某某于2021年11月15日在熙颜伊美整形机构做隆鼻,假体取出后鼻子发炎,自费输液4天,在该整形机构抽出很多脓液,宋女士找该医院负责人要求处理,但该医院负责人始终不出面解决。患者于2021年12月6日拨打12320卫生热线投诉,要求该整形医院承担鼻子发炎的就医费用,并保证后期负责鼻子恢复情况的处理。
办理情况:12月8日,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到熙颜伊美医疗美容诊所进行调查核实。经检查:该诊所为患者宋某开展取鼻假体手术的执业医师不符合单独从事美容外科手术的资质;该诊所手术器械未全部进行化学监测,消毒记录登记不规范。卫生监督所已现场对执业医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诊所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未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拟立案处罚。目前,该整形机构已与投诉人就投诉事宜进行协商解决。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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