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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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改扩建项目 | 贺兰县金京公路以南,美洁巷以北,习岗南街以东,和平街以西 | 宁夏归德林医养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县金京公路以南,美洁巷以北、习岗南街以东,和平街以西,项目所在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北纬38°32′52.31",东经106°21′26.37"。总占地面积19956.46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功能区变更并增加配套的医疗设备、新建污水处理站及操作间、新建危废暂存间等。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共设置120张床位,其中医疗区60张,养老区60张。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占总投资的4.13%。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2、项目运营期废水总排放量为7460.6m3/a。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个,单个容积为10m3)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该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缺氧+好氧+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宁夏贺兰县联合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餐厅油烟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餐厅油烟通过采取将油烟引至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垂直烟道引至餐厅顶部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建设全地下式结构污水处理站,各处理池加盖密闭,同时通过加强绿化,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处理,恶臭气体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限值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噪声强度值在7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加强管理、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外1米处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其中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污泥经消毒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餐厨垃圾经专用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委托银川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统一运输及处置。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