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区市有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贺营商办发〔2020〕5号)的精神和要求,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贺兰县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为各相关部门现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梳理截至2020年10月28日),国家和自治区未出台新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政策前,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各相关部门应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其设立依据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审批窗口、电子屏等途径广泛宣传公开,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本通知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后,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事项取消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贺兰县政府公众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贺兰县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汇总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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