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1月19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到期 | 电话 |
1 | 金京公路(金保公路-和平街段)项目 |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 宁夏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月19日 | 1月31日 | 19909572607 |
附件:1.《金京公路(金保公路-和平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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