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德胜广安石材厂:
你单位关于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林业局和城管部门实地调查。因你单位建设箱式变电站,现需占用石材厂西门虹桥路绿化带4.5平方米。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发〔201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占用城市绿地的申请,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安全。施工结束后,按照要求清理林带内杂物,恢复绿化带绿化状况。
此复。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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