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星启航艺术培训学校:
你园报来“关于贺兰县星启航艺术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区、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贺兰县星启航艺术培训学校名称由北京师范大学辅仁实验幼儿园银川园变更为贺兰县星启航艺术培训学校。
二、该园属私人办学性质,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培训学校名称变更后,历史债权、债务,以及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举办者及法人负责。
三、该校法人负责制,校舍、办学经费、师资、保教设备、规范办学等均由学校自行解决。
你们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持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安全管理,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使教育培训学校办出特色。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