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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信乡林木修剪、林木采伐申请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20-00079 文 号 贺审服(批)发〔2020〕58号 发布日期 2020-06-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林木采伐

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林木修剪、林木采伐的申请已收悉。经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人员实地调查,因你单位发现乡村道路两侧树木枝叶生长过于突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对五渠村1社至7社道路两边600株、于祥村5社至10社道路两侧300株、王田村5社农田硬化路两侧300株树木、新华村安子渠两侧200株树木侧枝进行修剪,5株歪斜树木进行采伐。现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发〔201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原则同意你单位林木修剪、林木采伐的申请,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对树木侧枝进行修剪,并注意施工安全。

此复。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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